声明人:刘国财
不论何时何地,凡是我不符合大法修炼者心性标准所说的话和写的材料,统统作废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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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.2.26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8/91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