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铭兰
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,从7.20以后,被非法行拘过。个人被逼写或家人代写的违背大法内容,从今日起声明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进程,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3.15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8/91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