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迟梦兰
我郑重声明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违背师父的言行、全部作废。包括家人的书面、口头保证、签名、按手印也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3.9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8/91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