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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秀贞

    我于2000年11月3日来到北京,在天安门广场转了一会儿,一个警察拦住我们,问:你们是哪的?炼法轮功吗?知道法轮功吗?我们刚说了声“知道”就被抓上了警车,一会车上就抓满了大法弟子,后送警所。

    在那里,我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了邪恶的迫害,大法弟子被打得遍体鳞伤、满脸是血,有的连路也走不了了。我这个50多岁的人也没有幸免,恶警的拳打脚踢真是狠毒!

    从北京被送回后,由于我有怕心,执著心太重,被迫说了“不练功了、不去北京了”一些话,可那不是我心里的话,是不情愿的,我从内心知道法轮大法确实好,我还要修下去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写的和说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话及家人写的什么保证全部作废!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8/91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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