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玉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违背了作为一个修炼人的标准。但法轮大法是万劫不遇的宇宙大法,真理之光已经把我照耀。我怎能背弃师父的慈悲……
我严正申明,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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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/3/17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9/91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