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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珍 99年12月份,在一次法会中被绑架。在看守所里写下了“悔过书”,并且还代另一同修写了。回家后的第二天,又在派出所里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并且在所长的逼问下说出了同修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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