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祥弟
家中有人被迫害,为救家人,被迫签了不该签的字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好好学法,多学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13/1587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