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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湘玲

    2007年3月12日,经双退办人员按邪恶610的要求,要办“解除”对我的所谓“管制”的手续,他按我以前已经声明作废的所谓“悔过书”的底稿,又重抄写一遍,让我在“保证不再炼法轮功”的书面上签了章。我知道又一次违心做了不符合大法的大错事,是因为自己不坚定,怕邪恶找麻烦,正念不强,求安逸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这次签章的所谓“保证”作废;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痛改前非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14/15880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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