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艳芬
我是二零零六年六月去北京,不但没做好证实法、讲真相,反而被抓时,在洗脑班上写了“三书”,写了不敬师父的话,从那时心里放不下非常恨自己犯了滔天大罪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我决心修好自己,我進意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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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0/1591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