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针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被邪恶关在派出所里,我弟妹替我写了“保证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3/1592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