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秋兰
给邪恶记录所签的字全部不算数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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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5/1595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