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秀英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违心所写不利于大法的“保证”,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敬请师父原谅。我修炼后喜得大法恩泽,我一定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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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7/1596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