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晓云 我于九六年喜得大法,身心受益。因为学法不深,在七二零邪恶高压下,我签字不炼了。心里知道师父好、大法好,因为胆小也不敢出来证实法。最近有同修经常和我切磋,使我认识到师父慈悲,不想丢下我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起我要好好学法,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