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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白云 我于97年有幸得法,得法后身心受益。但由于学法少,在邪党的高压下,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今天想起来自己多么愚蠢和可怜,也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自责,给大法抹了黑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签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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