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英明
我是九八年喜得大法的。当邪恶想迫害我时,问我“是不是炼法轮功的”?当时由于怕心重,就回答了“不是”,配合了邪恶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2/1606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