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召华
我在七二零大法遭到迫害时由于对法不够坚定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按过手印,现在我看清了邪党的真面目,所以我严正声明:,以前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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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2/1606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