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爱芳
在2003年7月被非法判刑四年。入监后,写了“四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四书”及在邪恶迫害下所签的离婚书及释放证上的签名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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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2/1606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