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云
我99年喜得大法。九九年七二零之后,由于怕心在大队签过字“脱离大法”。严正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弥补过错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2/1606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