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华
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我的大法书被拿走了,并叫我签名,我签了。顺从了邪恶,配合了邪恶。以后我要多找自己,修好自己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过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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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2/1606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