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坤英
在拘留所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东西,声明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多学法,任何时候不配合邪恶的要求指使和命令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2/1606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