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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云峰 我是九九年六月得法的。零五年七月,我用电话跟别人讲真相、劝退时被对方报警。几天后警察来到我家调查此事,做了笔录,它们还要我签字、按手印,我配合了。我要求它们在笔录上补充了一句“我相信法轮功”。它们的头头看了这句话说:“你加上这句话,我们可就要经常到你家来找麻烦了。你把这句话划掉,我们也省的老往你家跑。”在父母的哀求与压力下,我划掉此句,并在“画线”上按了手印。郑重声明:以前我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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