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熙芹
半个月前,派出所的民警到我家叫我写几个字看看,并按了手印,当时就顺从了它们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3/1607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