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瑞梅
在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时,由于怕心,我烧毁过师父讲法录像带和讲法录音带,并在镇政府写过“不炼大法的保证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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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3/1607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