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惠珍、范正辉
99年7.20后不久,因怕心严重,违心的撕毁、烧掉了师父的法像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3/1607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