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锦
九九年被邪恶迫害,写过“三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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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3/1607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