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凤芝
别人为我代写的“不参与炼法轮功”的所谓“保证”,我按了手印,声明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4/1608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