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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侯国忠 在2002年12月5日曾被街道派出所绑架至本市看守所,非法关押近两个月,之后被非法判一年劳教。因“病”严重而被拒收,转回当地。在放人期间,市公安局勒索二千元押金。回家后,听家人说我儿子侯春艳被迫代写过“保证不炼”之类。郑重声明:我儿子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公安恶警胁迫而写的东西统统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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