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建民
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严重,在狱中写了炼功人不该写的所谓“悔过材料”。现幡然悔悟,严正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奋起直追,用一个真修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,做好三件事,真正做到修己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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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8/1610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