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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吴阳春

    2005年5月,派出所警察到我家,叫我写讲真相、发传单到被抓判2年劳教的经过,还要最后签字,我没签。随后,她说:“你在纸上写几个字,还有你的身高,穿多大鞋。”然后,她又向我要了一张照片,走了。过后我悔死了,我做错了,我怎么能给她写这个呢,我这不是认同了旧势力邪恶的迫害了吗?我这不是随从旧势力吗?就是自己有漏造成的,我已一个月没有学法,炼功也没有专心。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都作废。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8/1610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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