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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桂波 我虽然是在一九九七年得法的,但没有做到实修自己,学法浮于表面,法理不清。七二零后,我所在地的公安局、派出所、街道办事处多次骚扰我,我被迫向邪恶写了“放弃大法”的保证书,爱人也代我写过,代签过名,还配合邪恶,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名。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;所写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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