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萍
在劳教所不配合邪恶,邪恶用折磨的手段,让我四十九天日夜站着不准睡。帮教代我写了一些“保证”,逼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以前一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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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8/1610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