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全利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被迫害中,曾违心的给邪恶签了“不炼”的字。我错了!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邪恶逼着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!我要改正错误,坚修大法到底,跟着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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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8/1610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