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宏
我由于怕心重,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,并且做了-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,赶上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9/1611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