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燕清
我在公安处看守所内所写的“不再修炼法轮大法”等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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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9/1611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