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云、曲秀芹
我说的所谓“不炼功”和损坏大法书籍的恶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定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9/1611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