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维美
我曾经在邪恶的逼迫下,违心的写下了“不炼功了的保证”,现声明作废。坚定正念,继续修炼,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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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9/1611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