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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黎素群 我九七年喜得大法。到天安门被非法抓住,被当地公安押回去,非法关押在拘留所、派出所,我签字认可了非法关押、拘留,还用大拇指按上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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