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福臣
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,公安局非法闯入我家抄家,抢走了一些大法书,让我签字作证,我签字了。还把老师的法像给摔坏了。现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0/1611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