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素梅、靳国付
我们夫妇二人于二零零三年被恶党的公安局非法抓到看守所迫害,他们强迫我们签字、按手印、照象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承诺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1/161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