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萍
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法轮功期间,我曾屈服于邪党的压力,曾写过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现我严正声明:原来的保证作废。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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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2/1612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