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永华
九九年邪恶的气势迫使我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“悔过书”上违心的签了字,按过手印。现在我在这里严正声明以前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我一定要好好修炼,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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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4/1613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