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巧婷 2006年8月初,单位领导找我谈话,谈及法轮功如何不好的话,当时我没机会说真相。回来后,我觉的这是一次向单位领导讲真相的机会,就给单位领导写了一封信,谈了法轮功的真相,并劝他们退党,但是单位领导却把此信交了,因此我不得不在外一个月。在此期间,我接触到外地一同修。同修认为我的做法太极端,把自己及家人的环境给破坏了,并指出应设法挽回这个局面。这样我就写了“不修炼”保证,由家人转交,并要回了真相信。严正声明:在不理智的情况下,所写的“保证”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