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凤玲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我曾因怕心,交过两次大法书和一幅大法像。在第二次被绑架时,我写过“不炼邪法、不上访、听党话、跟党走”等,还被恶警强迫照了好几次相、按了好几次手印、签了几次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尊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