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春霞
今年六月二十六日我被公安国保大队绑架时,被迫在它们写的“保证书”上让签字,以及我家亲属在“保证书”上替我签的不利大法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5/1614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