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本其
我是1997年得法的。99年7.20之后,在邪党的高压下,放弃了大法修炼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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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6/1615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