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瞿琴
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当时没有好好学法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因怕心让孩子把书丢掉了。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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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6/1615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