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娥
在派出所期间,按过手印!配合了邪恶。在此严正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!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6/1615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