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廷
我是九九年喜得大法的。九九年在邪党高压迫害下,因怕心,把大法书、法像烧了。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7/1615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