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美玲
一年前,本区国保恶人非法闯入我家,在笔录上让我按手印、签名,我配合了。声明:我所以上配合邪恶所做、所说、所签的名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7/1615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