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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秀娟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九日,我因发真相资料被恶警绑架。回家后被恶警非法抄了家,师父法像被非法抄走,我被非法监视。因为有怕心,在求助朋友转移大法书籍时被恶人抢走,为此我写了一封“劝善信”给派出所,派出所副所长把我丈夫从外地施工现场叫回派出所,以对我“罚款、劳教”等威逼利诱的手段,我丈夫逼迫我写了“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。恶警抓着我的手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、摁手印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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